目前最熱門的話題就是政府即將推動的兩稅合一制度,但到底甚麼是兩稅合一制度,為甚麼大家期待它能打退投資客,抑制投機性房價上漲?讓達人稍稍來講解一下。
房地兩稅合一,是指將房屋及土地以合併後的買賣實價總額,扣除實際取得成本後,按照實際的獲利課徵所得稅。我國目前買賣房地產課稅方式採取房、地分離的課徵制度,也就是買賣房地產後,針對土地課徵土地增值稅,針對房屋部分則課繳房屋稅。但法令對房地產在持有或買賣階段課稅,多數是以政府公告價格課徵,因為偏離市價水準,始終無法真實反映公平稅賦。
依照房地合一修法原則,房產交易利得採雙軌課稅制,即所得稅與土地增值稅並行課徵。房屋所有人在賣出房產時,按實價計算的交易利得,先扣除取得成本【買進成本+過戶+裝潢等列舉項目成本】,在課徵所得稅時,扣除土地持有期間漲價數額,再以餘額課徵所得稅,以免土地部分遭重複課稅。
房地合一制也將房產交易利得與薪資、股利等綜合所得「分開計稅」,但仍合併在一張申報書中報稅。分開計稅的稅率會依交易利得的高低「分級課稅」,採取累進稅率,稅率最高可能達到 45 %。
而分開計稅時,為避免過高稅率形成人民房產利得全數充公現象,另針對持有年限較長的房產,訂有減徵優惠。例如,針對只持有一戶自住房產者並持有達五年以上,出售時考慮給予免稅的優惠,但出售的房屋總價超過三千萬元以上則不適用【排富條款】。若名下持有房產戶數雖然在一戶以上,如果屋主持有房產10年、甚至20年以上,在出售房產時則將享有減徵優惠,優惠數額最高可達九成。
目前政府對於兩稅合一稅制的施行目標,預定會在2016年正式上路,屆時現行的奢侈稅也將同步退場。
計算範例:
連先生當年以1000萬元購入一棟房產,持有20年後以2000萬元賣出。假設,長期持有減徵優惠的稅率是90%,且連先生的個人稅率為45%,計算後,連先生出售房子應繳的交易所得稅是45萬元。
2000萬(賣房所得) - 1000萬(取得成本) = 1000萬(獲利)
1000萬(獲利) x 90%(優惠扣除率) = 900萬(可減徵的優惠部分)
1000萬(獲利) - 900萬(可減徵優惠) x 45% = 45萬元(應繳房屋交易所得稅)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大台南房地產仲介顧問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∞ House 好事達人。吳志鴻 ∞ 諮詢專線:0963-656-188 ∞ Line好友ID:0963656188 ∞ 超過2000筆台南房屋土地銷售 http://www.吳志鴻.tw ∞ 好事達人不動產知識部落格 http://dozen885.pixnet.net ∞ 台南好事來-房市與生活粉絲團 臉書搜尋:台南好事來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|